网上购买的虚拟产品未到帐,商家以已激活使用为由不退款
江山市刑事律师咨询
2025-05-27
您认为商家以已激活使用为由不退款构成欺诈行为时,可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五十五条,若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,您有权要求增加赔偿,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。建议您先尝试与商家协商,若协商无果,可直接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,并提供交易记录、对话截图等证据,以证明商家存在欺诈行为。同时,保留好小票等单据以备不时之需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虚拟产品确实未到账,您可先尝试与商家沟通,要求提供激活或使用的证明。若无法提供或证明不实,您可要求退款。若商家仍拒绝,您可直接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,并提供交易记录、对话截图、未到账的证明(如游戏内截图、账号状态等)作为证据。确保您的投诉内容详细、证据充分,以便工商部门进行调查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看,商家拒绝退款的行为需视具体情况而定。若商家能证明虚拟产品已激活使用,且双方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此情况下不予退款,则商家拒绝退款可能合法。但若商家无法证明或合同无此规定,且存在欺诈、虚假宣传等行为,则商家拒绝退款可能违法。此时,您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要求商家退款或向有关部门投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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